单位经办人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?办理汇缴业务时,
需提前准备哪些资料?一起来看看
单位经办人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三种:委托银行收款(简称“托收”)转账暂存款转入
方式一 使用“托收”方式缴存(推荐使用)缴存单位在办理公积金单位开户后,可办理签订托收协议(同行托收的由归集银行网点办理,跨行托收的由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)。
汇缴登记所需资料:①《肇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协议》(一式三份);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(本人出示原件);③授权委托书。
单位选定的托收日会自动完成托收缴款,无需单位现场办理。
· 暂存户有余额并足够金额缴存的(缴存单位可预先转账到归集银行),立即完成汇缴。
· 暂存户余额不足的,先转账到银行归集户,待银行柜员完成暂存款入账后,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汇缴登记后完成汇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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