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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通知公告] 怀集:关于冷坑镇部分路段实施交通严管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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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 20:05 17 0

外地人啊金 发表于 昨天 20:05 |阅读模式

外地人啊金 楼主

昨天 20:05

为进一步加强冷坑镇道路交通管理,规范车辆停放秩序,提升道路通行效率,保障群众出行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实际,决定将冷坑镇教师街主街、省道266冷坑三十二米路段设置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(以下简称“严管路段”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严管路段范围1. 冷坑镇教师街主街:北起木桥头红绿灯路口,南至府前路(含道路两侧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);2. 省道266冷坑三十二米路段:西起木桥头红绿灯路口,东至上爱路口(含道路两侧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)。二、严管措施及处罚标准1. 严管路段内除施划的停车泊位外,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停放、临时停车。凡违反规定在严管路段内停放机动车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查纠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、移动执法终端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;2. 机动车在严管路段内违法停放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拖移车辆至指定地点停放,拖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,同时依法予以处罚;3. 对拒不配合执法、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三、相关要求1.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增强文明停车意识,主动将车辆停放在合法停车泊位内,做到顺向有序停放,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;2. 沿街商铺经营者应履行“门前三包”责任,不得占用道路摆放物品、引导车辆违法停放,积极配合交通管理工作;3. 本通告发布后,将设置7天公示期(自通告发布次日起计算)。公示期内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张贴通告、现场劝导、村社宣传、新媒体推送等方式扩大知晓范围,以宣传教育、纠正引导为主;公示期满后,正式启动严管处罚措施。四、实施时间本通告公示期为7天,自公示期满次日起正式施行。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,以本通告为准。特此通告。

怀集县冷坑镇人民政府怀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六中队

2026年2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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